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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已在华关闭四家门店 因欺诈被踢出日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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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y280-admin 发表于 2011-7-15 09: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家乐福已在华关闭四家门店 因欺诈被踢出日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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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杂志201114期封面

    自2010年7月至今,家乐福已经在中国地区关闭了4家门店,尽管总部给出的原因是“局部调整”、“整体中国战略不会改变”,但时间的临近很难让人不将此与“价格欺诈门”联系起来
  《环球》杂志驻东京记者/冯武勇
  驻首尔记者/姬新龙 权香兰
  驻莫斯科记者/王萍 谢荣
  驻巴黎记者/李明
  驻华沙记者/高帆
  一袋大米标价37.5元,却实收顾客55.9元;承诺顾客买贵可以5倍返差价,当顾客要求返差价时却遭无理拒绝;顾客买回家的罐头竟然长了毛。这是同一天在家乐福哈尔滨大直街店记者目睹的三起涉嫌超市欺诈等不法经营行为。而此时,距离2月22日家乐福、沃尔玛超市19家门店因价格欺诈分别被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处以法定最高额度50万元的罚款,还不到三个月。
  今年年初,历时一个多月的“价格欺诈门”把家乐福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家乐福中国自1月26日起先后发表三份声明,对消费者因为价差问题产生的损失进行公开道歉,并执行商品价格差异补偿。家乐福中国区总裁罗国伟在3月初发表的致全体员工的公开信中表示,价签问题已经成为包括安全监管和职业道德在内的家乐福关键考核指标之一,家乐福必须适时进行自我反思和加强组织管理,合格经营,诚信待客,杜绝一切价格违规行为。
  但消费者的信心并没有因为道歉而被挽回。自2010年7月至今,家乐福已经在中国地区关闭了4家门店,尽管总部给出的原因是“局部调整”、“整体中国战略不会改变”,但时间的临近很难让人不将此与“价格欺诈门”联系起来。
  家乐福价格欺诈的问题是否只存在于中国?如果不是,在其他国家,针对相应问题采取了哪些手段?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还是屡犯不禁?对跨国零售商的监管,到底应该如何进行?《环球》杂志记者就这些问题对多国家乐福经营状况进行了调查。
  因欺诈被踢出日韩
  与二十一世纪初在中国市场“高歌猛进”不同,家乐福集团在中国的邻国——日本、韩国和俄罗斯,却不断遭遇“寒流”,最终黯然宣布出售所有卖场,撤离所在国。
  2000年12月,家乐福正式登陆日本,宣称要在全日本开设13家卖场,作日本零售业的龙头老大。当时日本零售业一片哗然,纷纷称“狼来了”!然后,未及5年,家乐福便将全部8家卖场以其2004年营业额1/4的低价出售给日本永旺公司,完全撤离日本市场。
  2006年3月9日,进入韩国市场10周年之际,家乐福正式发出声明,宣称出于全球战略的需要,正式退出韩国市场,把名下32个韩国卖场出售给乐天集团等韩国本土公司。据韩国乐天经济经营研究所的资料显示,家乐福的确进行了“战略转移”,将从韩国转出的6000亿韩元(约36亿元人民币)资产用于在中国市场的扩张。但韩国本土零售业内人士认为,家乐福的撤离,归根结底是在韩国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被淘汰出局,只不过因为成功进入中国市场而保住了脸面。因为到2006年,家乐福的市场份额不足8%,但新世界易买得、乐天玛特和三星Home-Plus等本土大财团下属的大型连锁超市的市场份额分别达到了34%、19%和17%。
  曾在家乐福任职、现担任韩国乐天经济经营研究所理事的姜圣贤说,“2001年前家乐福在韩国市场的状况还比较好。但是从2002年开始,韩国零售市场基本趋于饱和,家乐福扩张实际上非常困难,其利润空间也越来越小。”
  2009年10月,家乐福宣布,出售其在俄罗斯的所有业务,并退出俄罗斯市场。而此时,家乐福在莫斯科的1号门店正式营业只有4个月时间,位于克拉斯诺达尔的2号门店也才于1个月前开张。2010年2月,家乐福在俄罗斯的超市全部关闭。家乐福是在2007年于俄罗斯注册的,已开业的两家超市总计投资1580万欧元。由于存在时间过于短暂,很多俄罗斯民众甚至不知道家乐福曾在当地开过店。
  严格监管让家乐福服服贴贴
  家乐福的经营方式是薄利多销,通过控制成本获得最大利润,其在世界各地开设的卖场,85%的货品在当地采购,因此,所在地的商业监管对家乐福的经营有巨大的影响。
  家乐福向供货商收取“进场费”的经营惯例,今年由于中国一些省市蔬菜的超市标价与实际收购价存在一定差额而被广泛报道。在韩国,这一所谓的经营惯例受到法律的制约,也遭到了供货商的坚决抵制。韩国法律规定,大规模销售性企业在对供货商提供的商品进行促销时,所产生的不直接与供货商有关的费用,不得要求供货商来承担。由于家乐福与供货商谈判时,往往面对的供货商协会或联盟,使得家乐福这种通过盘剥供货商攫取利润受到了阻碍。
  据韩国媒体报道,在进军韩国市场的10年间,家乐福因乱收费以及拖欠供应商货款等原因,被韩国政府累计罚款上亿美元。仅在2001年,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就对家乐福处以7.546亿韩元的罚款。当年9月,家乐福委托一家快递公司投递中秋礼品,但在投递过程中发生差错,不得不向消费者支付13亿美元的赔款。为了转嫁损失,家乐福在供货商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扣留112家供货商的货款。韩国政府在对家乐福处于罚款的同时,还要求韩国各大报纸发布对家乐福的处罚内容,家乐福声誉因此遭遇沉重打击。
  同样出现诚信问题的,还有日本家乐福。就在家乐福退出日本市场的当年3月,家乐福被曝在普通日本猪肉上贴优质美国猪肉标签的丑闻,受到日本监管部门处罚。同时10月,家乐福又出现售卖过期火腿的问题。日本农林水产省在深入调查中进一步发现,家乐福未能正确填写确认食品标签信息的检查单。由于这些原因,日本的公平交易委员会屡屡对家乐福的欺诈经营进行处罚。
  当然,家乐福“败走”这些国家的原因,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严厉的商业监管限制了欺诈性经营,但由于诈欺等非法经营的发生影响声誉,进而影响经营情况,绝对是家乐福全线撤退的深层原因之一。
  来源:2011年7月16日出版的《环球》杂志 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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